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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务公开

残疾人换证、做证须知

  一、工作人员必须廉洁、公正;对前来做证、换证的残疾人和残疾人亲友要一视同仁,热情接待,耐心解答。
  二、凡做证的残疾人,本人一定要到场。残疾明显,符合"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",可以直接给予做证。
  三、确因身体原因,行动不便(指瘫痪等重症残疾),不能亲自前来做证的残疾人,可由其它亲属代做,但必须要有村、镇(街道)二级证明。
  四、对残疾症状不明显或无法确定残疾等级的,必需要有指定医院、指定医生签定,方可做证。
  五、旧证换新证。(指省发证书换国发证书),可以直接给予调换,但残疾等级不明显,且无法确定等级的,去指定医院做等级鉴定后给予换证。
  六、证书应妥善保管。凡遗失要求补做或损坏调换的,必须要有村、镇(街道)二级证明。
联系电话:2600487

劳服所工作职责

  一、了解、掌握残疾人待业、就业状况,负责残疾人就业登记和建档工作。
  二、进行残疾人劳动能力评估、就业咨询、指导职业介绍、组织残疾人开展职业培训。向各单位推荐介绍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劳动技能的残疾人就业。
  三、扶持和指导兴办经济实体,安排残疾人就业;做好残疾人扶贫基地建设,大力开展残疾人扶贫工作。
  四、完成业务内各类统计工作,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。
  五、及时发布有关残疾人事业的政策法规和就业需求等信息;为农村残疾人种养业提供产、供、销信息服务。
  六、做好业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与法律援助工作。做到热情接待,存档备案。
  七、做好业务范围内专业会议的会务工作。
  八、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,负责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收缴、管理和使用,为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提供服务。

康复部工作职责

  一、加强与区相关康复职能部门联系,协调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技术指导,培训基层人员,全面完成各项康复任务。
  二、完成白内障、聋哑儿童、智残儿童、中风病人、脑瘫儿童等调查和康复工作。指导区、乡镇(街道)、社区(村)残疾人康复医疗中心(站)建设和业务工作。
  三、完成业务内专业会议的会务工作,各类康复工作统计数据库建设,达到准确无误。
  四、组织指导开展相关残疾人节日活动,力求做好、业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工作,做到热情接待,存档备案。
  五、负责残疾证的核发,对已脱残、死亡的残疾人要及时注销,收回证件。
  六、负责残疾人特困户优惠证的发放、审核工作。

办公室工作职责

  一、做好综合协调机关及残联下属单位政务、事务工作。
  二、负责机关文秘、档案、保密等工作。做好残联及下属部门的财务工作、劳动工资、资产管理工作。确保财务规范合法,残联资产完整。
  三、做好理事长办公会议及其它重要会议(活动)的通知、记录、存档等工作,达到准确、规范、及时、保密。
  四、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。精心设计载体,搞好新闻宣传。残疾人重大节日及残联重要公务应及时报道。编发好《残联简报》,负责残联《大事记》的编审。审核残联各部门公文和公文注办工作,组织督办和催办工作。
  五、负责残疾人来信来访接待工作。对来信来访者应热情接待,礼貌服务,有问必答,有难必帮,准确记录,存档备案。
  六、加强对车辆的管理,负责车辆的派遣、使用、登记、维修等工作。做到车辆使用合理,服务周到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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